一、 口試方式:
1. 本次口試分為兩階段,由系方遴選七位專任教師分別擔任一般口試及專業口試之委員。
2. 考生依序進場應試,先進行一般口試,結束後則馬上到隔壁教室進行專業口試,每人應答時間各三分鐘,共計六分鐘。
3.一般口試可攜帶作品、作品集或與設計相關之資料供三位委員參考。
二、 口試評分標準:
以考生之整體表現為評分依據,其包含:臨場反應、應答、景觀相關知識、美工設計類作品等之表現。
三、 口試時間:
九十九年四月十日(星期六)下午1:30開始
四、 口試地點:
「一般面試」在景觀設計學系一樓【系圖書室 AL 107(暫定)】
「專業面試」在景觀設計學系一樓【研究生教室 AL 105(暫定)】
五、 考生注意事項:
1.請各位考生準時到場,唱名三次不到,視同放棄。
2.上列時間為預排時間,一切以現場公告為準。
3.如有特殊理由需要調整時段,請盡快與系辦公室葉秘書聯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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